索引号: 11654202010313545Q-2022-00004 发布机构: 乌苏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9-22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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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乌苏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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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民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9-22 10:04:00 【字体:

  单位全称:乌苏市民政局

  办公地址:乌苏市黄河东路188号市政大楼三楼东侧

  办公电话:0992--8515765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依法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担报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跨县界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十一)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标准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