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54202458357095L-2022-00003 发布机构: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09-28 所属主题: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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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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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9-28 10:07:00 【字体:

  单位全称: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办公地址:乌苏市乌鲁木齐北路226号

  办公电话:0992-850768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10:00-晚20:00(周六、周日有值班在岗人员)

  机构职则: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全民健身纲要、旅游兴疆战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2.统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和旅游+”、“体育和旅游+”。落实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公共服务。

  3.管理全市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管理社会文化事业,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发展,指导、协调群众文化事业和少年儿童文化事业。

  6.负责公共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全市体育惠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负责对自治区、地区下达的文化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资金的投资立项的审定报批,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10.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13.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推广。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4.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15.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16.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业余体校和体育总会工作。

  17.负责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管理全市境内承办的国际性、商业性体育比赛和经批准开展的特殊体育经营活动。

  18.负责指导体育宣传、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体育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19.负责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20.负责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2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2.负责制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3.负责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对市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权限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24.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

  25.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26.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广播电视技术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27. 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2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