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电瓶丢了 | ||
| 来信人 | 紫** | 来信日期 | 2025-07-04 |
| 信件索引号 | 202500067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委领导您好!我是博园小区的一名业主,向你们反映一下我们小区的物业。本人在本小区停车棚里的电动车电瓶被偷。而且不止我一个,有很多业主的电瓶都被偷了。去找物业给个说法,而物业态度恶劣却告诉我们,丢东西与物业无关去找社区派出所,物业的职责就是打扫卫生和收取相关费用。为此我也咨询了一下新广行风热线。他们告诉我像这种几十辆电动车电瓶被盗的事情。物业是100%要负责任的。于是我多次拨打当地的物业投诉电话。回答的结果基本与物业所说的一样。那么我想问一下。物业投诉部门,和物业是一个单位吗?老百姓反映的事情就没有人重视吗?就跟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好几个月了,问题都没有解决,为此想请市上的领导们调查和解决一下,市领导就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我相信市领导能给老百姓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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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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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部门 |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日期 | 2025-07-07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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