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394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 索引号: | 6542020010/2025-00394 |
| 发布机构: | 乌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25-01-03 |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乌苏市2025年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根据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精神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七十二条国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鼓励和支持开展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卫生与健康活动,依靠和动员群众控制和消除健康危险因素,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社区,第七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减少吸烟对公民健康的危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强化监督执法,烟草制品包装应当印制带有说明吸烟危害的警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自治区卫生城市和自治区卫生县标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全文。
二、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城市绿地综合水平,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二)扩大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覆盖面,完善环卫设施,推动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项目,健全农村保洁服务组织,最终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的目标。
(三)加大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城市环境卫生薄弱部位的整治力度,抓好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扰民、污水横流等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治理。坚持每年4月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环境卫生重点难点问题。
(四)深入推进标准化农贸市场、菜市场示范建设,改造升级老旧集贸市场,优化市场布局、完善硬件设施、理顺管理体制、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秩序,引导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着力改变环境脏乱差现象。
(五)规范农药包装物和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随意焚烧。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
三、大力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工程
(一)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等健康教育内容为重点,积极开展“讲文明、讲卫生、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群众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切实增强全民的卫生意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二)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硬件设施和支持性环境建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积极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健身活动,引导和激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
(三)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
四、全面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一)巩固自治区卫生县市创建成果,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自治区卫生乡镇、卫生村队、卫生单位等创建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工作体系,夯实创建基础,提高创建质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改进工作方法,健全评价标准,完善退出机制,动态管理好各类卫生创建活动。
(二)围绕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服务集约化、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推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将卫生创建作为提高城乡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公共交通出行系统、老旧小区、拆迁区域改造等工作,努力把乌苏市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和谐宜居、生态健康的现代化城市,力争到2027年,将乌苏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五、加大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和处理、改厕工作力度。
(一)实施污水管网建设,从源头上控源截污,完善污水治理体系,把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解决群众的排污难题。
(二)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水源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到2027年,具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的标准。
(三)建立农村户厕改造的长效机制,抓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结合实际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消灭粪便裸露和露天粪池。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牧民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健全卫生厕所“建设,管理、使用”并重的长效机制。
六、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
(一)充分发挥爱国卫生组织的优势,广泛发动各族群众,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科学预防控制策略,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等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违禁药物。
(二)建立覆盖全面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网络,掌握辖区内主要病媒生物种类,分布和季节消长规律,为科学预防病媒生物性疾病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构建设,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业主负责制度,对病媒生物密度超标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
(三)推进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市场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预防控制和消杀服务。完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管理规范和市场监管,提高预防控制效果,减少环境污染。
(四)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的监测,落实防控措施,减少地方病、慢性病、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大型活动防疫保障等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中组织开展环境和饮用水消毒、食品安全保障、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和垃圾粪便收集等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乌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