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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来源: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09:46:5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依据第五十九条,违反上述条款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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