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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农用地经营权租赁拍卖公告

来源:乌苏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20 19:03:59 浏览次数: 【字体:

  乌苏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新疆西域兴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4年3月1日(星期五)北京时间:11:00,在乌苏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一楼产权交易中心竞拍大厅,对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6宗262亩(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到期国有农用地采取公开拍卖方式确定3年(2024年3月--2026年11月)经营权租赁。

  一、标的内容:

序号

原租赁户姓名

地块位置

地块面积(亩)

竞拍方式(竞拍+限价+抓阄)

保证金(元)

灌溉方式

设施设备情况

起拍价(元/亩/年)

最高价(元/亩/年)

抓阄

1

孟德巴依尔

西大沟四站三公里处

11.8

350

800

达到最高价实行抓阄

6000

地表水

渠道、蓄水池等滴灌设施齐全

2

王超山

古尔图水管所大以西

88.9

550

1000

达到最高价实行抓阄

55000

地表水

渠道、蓄水池等滴灌设施齐全

3

虎银喜

西湖一家地和甘河子交界

23.3

550

1000

达到最高价实行抓阄

15000

地下水

渠道、蓄水池等滴灌设施齐全

4

马孜

车排子

22.4

800

1200

达到最高价实行抓阄

16000

地下水

渠道、蓄水池等滴灌设施齐全

5

童爱民

皇宫

72.9

550

1200

达到最高价实行抓阄

52000

地表水

渠道、蓄水池等滴灌设施齐全

6

许吉光

百泉镇主干渠旁

42.7

450

1000

达到最高价实行抓阄

26000

地下水、地表水和混用

渠道、蓄水池等滴灌设施齐全

合计

262







  以上标的物由发包人提供,分6宗地块标的物公开竞拍,同一人最多只能中标2宗标的物。本次竞拍实行价高者得,达到最高价时采取抓阄确定中标人。竞拍每次加价10元或10元的倍数值。

  二、租赁费交纳标准及租赁期限:2024年租赁费以本次中标价标准付清当年租赁费,2025年2026年租赁费分别按照本次中标价为标准,支付时间按照土地发包方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租赁期限为2024年3月1日—2026年11月30日。

  三、咨询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

  四、预展时间、地点: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9日,标的物所在地

  五、报名要求及条件:

  (一)报名人资格条件:

  1、户籍为新疆乌苏市信用良好的守法公民(详见核查表内容),符合报名条件的竞买人自公告之日起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及报名人资格核查表、保证金汇款小票来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报名人需提供《国有农用地竞拍资格核查表》,并按要求至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环境工作站)核实填写证明材料;

  3、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竞拍报名手续及缴纳竞拍保证金截止时间至2024年2月29日18:00(北京时间)。

  5、报名地址:乌苏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一楼(乌苏市新市区黄河路与温州路交会处西北处乌苏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

  (二)特定条件:

  1、中标者须无条件依据合同约定完成政府指令性小麦种植、植树造林和退地减水任务,造林和退地减水所占耕地面积可从当年缴费面积中核减;

  2、完成中标期三年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购买任务、劳务用工人身保险及政府指令性残膜回收计划;

  3、如中标者不是原租赁户,对原租赁户在该宗耕地上投入的地上和地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残余价值由原租赁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中标者支付给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果证明资料,交于现中标者,中标者在评估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地上和地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残余价值按评估价支付给原租赁户。

  六、特别告知:

  1、按当地乡镇统一规划要求种植经营,不能改变耕地性质擅自建设临时或永久性设施,不能种植林果、养殖及其他改变用途的行为,只能种植粮食及其他经济作物,限制种植食葵、甜菜,不能种植法律明令禁止的作物,且对其当年计划种植作物需提前到村委会报备;

  2、公开竞拍后,土地所有权权属不变,租赁期内种植户享受的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归经营者所有;

  3、土地租赁期间,土地经营者在完全履行租赁合同义务的前提下,不得干扰其正常经营;

  4、土地租赁期间,若国家重大项目等需征用土地的,当年种植作物的青苗补偿费用归中标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归出租方所有,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分配,征收的土地核减当年缴费面积;

  5、土地租赁期间满,经营者在田间配套项目(沟渠、道路、桥、涵闸等生产性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如发现中标者在参加竞拍过程中,审查出不符合竞拍报名资格条件,虚假互助、恶意串标或拒不执行特定条件约定内容的行为,可视作自动放弃拍卖标的物,同时,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则按有关规定不予退还;

  7、序号1号宗地(地块位置位于西大沟镇)为定向种植,需种植玉米。

  七、成交款交付: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2024年土地租赁费成交款全额打入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2025年2026年租赁费分别按照本次中标价为标准,支付时间按照土地发包方与中标人双方签订的《乌苏市国有农用地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买受人在缴纳完成交款、测绘费、竞拍佣金、交易中介服务费、评估费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后,凭收据至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理交割和合同签订事宜。

  开户单位:新疆西域兴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9010012010127781186

  行号:402901300139

  备注:保留汇款小票或转账记录以备报名使用。

  【重要提醒】

  1、拍卖标的物产生的测绘费、评估费、公开竞拍佣金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2、交易中介服务费(国有农用地5元/亩/年)由中标人承担;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4、竞买人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5、竞标人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附件1:国有农用地竞拍资格核查表202402201856208176.doc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299325088

  监督电话:0992-7264333

  新疆西域兴邦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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