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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委第七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中共乌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24-03-07 19:52:0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乌苏市委统一安排,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市委第七轮巡察对九间楼乡毕家村、七户地村、詹家庄子村、黄渠村、邢家庄子村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巡察,对西大沟镇东戈壁村、查干拜兴东村、下店村、苏里更村,百泉镇东梁村、橙槽村、道兰莫墩村、百泉村,头台乡头台一村、汪家庄子村、沙枣窝子二村,皇宫镇西海子村、阿克奇村1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向18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5个乡镇包村领导分别出席了包联村反馈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地委安排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加强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巡察也发现,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理论学习指导实践和推动村级发展成效不明显,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落实安全责任制还有偏差,惠民利民政策执行还不到位。有的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还不够彻底,法治观念还未完全形成,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巡察党组织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后备干部培养还存在短板。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整改力度不够,在推进深化整改和成果运用上还有差距。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自觉对标自治区党委、地委、市委抓整改的态度和要求,把巡察“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要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深刻理解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做到在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运用好巡察成果,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各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确保问题认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实现对村级党组织巡察“有效”覆盖。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属的乡镇党委要牵头抓好共性问题的深化整改,进一步扩大、放大整改成果,从“解剖一个问题”上升到“解决一类问题”。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和党建办公室要结合工作职责强化整改监督、把督促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对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报告要共同把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或表面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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