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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彬蔷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会计代理记账资格的公示

来源:乌苏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11:12: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四条规定,新疆彬蔷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具备代理记账资格,已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名称:新疆彬蔷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生强

  发证时间:2022年12月22日

  代理记帐许可证书编号:DLJZ65420220220001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



  乌苏市财政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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