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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涉及乌苏市永久建筑物征地面积以及地类的公示

来源:乌苏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12-28 19:08:4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水利管线工程实施阶段工程永久建设物用地范围,乌苏市境内涉及古尔图镇、马吉克镇、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四棵树镇、哈图布呼镇、百泉镇、甘河子镇、乌苏市城区土地。现将建设用地范围及地类公示如下:

1、古尔图镇各类永久建筑物70个,需征收土地总面积 209.75亩,其中牧业三队125.35亩(灌木林地121.26亩,河流水面 4.09亩),牧业四队84.40亩(灌木林地)。

2、塔布勒合特蒙古民族乡各类永久建筑物22个需征收土地总面积41.06亩,其中水浇地 5.77亩、灌木林地35.29亩。

3、吉尔格勒特郭楞蒙古民族乡各类永久建筑物18个,需征收土地总面积16.28亩,其中白杨树村 3.97亩(棉花地),榆树村 2.78亩(棉花地1.25亩、乔木林地0.55、天然牧草地0.86亩、农村道路0.12亩),哈尔扎木村1.53 亩(棉花地)、朝阳农场 1.65亩(棉花地1.09亩、天然牧草地0.53亩、农村道路0.03亩)。

4、四棵树镇各类永久建筑物3个,需征收土地总面积0.92亩,其中棉花地 0.75 亩、河流水面 0.17亩。

5、哈图布呼镇各类永久建筑物2个,需征收土地总面积1.14亩,其中乔木林地0.6亩、公共设施用地0.54亩。

6、百泉镇各类永久建筑物15个,需征收土地总面积9.01亩,其中开发办4.59亩(水浇地 1.86 亩、棉花地1.71亩、乔木林地 0.29亩、农村道路0.30亩,公共设施用地0.43亩)、托古里克莫墩村(五队)0.18亩(水浇地)、橙槽村 2.6亩(棉花地1.4亩、园地0.6亩、乔木林地0.59亩、农村道路0.01亩)、葫麻梁0.6亩(水浇地)、小农场1.04亩(棉花地0.6亩、园地0.27亩、天然牧草地0.17 亩)。

7、甘河子镇各类永久建筑物33个,需征收土地总面积 17.58亩,其中二道场子村 2.22 亩(棉花地 2.05亩、天然牧草地0.17亩)劳教所农场 0.77亩(水浇地0.03 亩、棉花地0.6亩、天然牧草地0.13亩)、西戈壁农场 0.6 亩(棉花地)、谢家地口子村 0.74 亩(水浇地0.17亩、棉花地0.57亩)、小农场13.26亩(水浇地1.19亩、棉花地2.23 亩、园地4.76亩、天然牧草地5.08亩)。

8、乌苏市城区各类永久建筑物47个,需征收土地总面积 51.39亩,其中小农场37.12亩(葡萄地1.5亩、园地23.76亩、乔木林地11.86亩)、市开发区 14.27亩 (乔木林地 0.1亩、天然牧草地 3.08亩、工矿仓储用地4.01亩、公共设施用地 6.45 亩、绿化用地 0.63亩)。

  乌苏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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