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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乌苏市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乡镇村队负责河流河段河长名单的公示

来源:乌苏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31 18:03:00 【字体:

  根据乌党办字〔2023〕14号文相关要求,经市委研究决定,结合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对乌苏市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乡镇村队河段长负责河流河长进行调整。今后,河(湖)长、副河(湖)长领导岗位调整的,原则上由接替该岗位的领导接任。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1、乌苏市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乌苏市负责河流河长的公示名单。

  附件:2、乌苏市乡镇负责河流河段河长的公示名单。

  附件:3、乌苏市村队负责河流河段河长的公示名单。

  乌苏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 31日         


附件1,乌苏市负责河流河长的公示名单.docx

附件2,乌苏市乡镇负责河流河段河长的公示名单.docx

附件3,乌苏市村队负责河流河段河长的公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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