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第一批自治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学员执业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
为加强全区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超声科、医学检验科人员专业水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委托自治区妇幼保健中心于2021年7月-9月举办自治区出生缺陷防治人才进修班。经过2个月全脱产培训,共有石海珩等51位学员经考核合格顺利结业。经研究,同意以上学员增加注册“产前筛查”执业范围,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员,经考核合格并获得培训结业合格证书后,应通过国家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将变更执业范围申请提交至所属医疗机构,所属医疗机构审核完成后,提交到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办理增加执业范围事项,即在《执业医师注册证》原有执业范围基础上,在备注栏增加“产前筛查”。
二、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学员(职称为检验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应将变更执业范围申请提交至所属医疗机构,所属医疗机构审核完成后,提交到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产前筛查”类别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三、经本次培训合格后增加执业注册范围的学员,应从事相应专业,注册医疗机构应为其提供执业条件。
请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接此通知后,尽快按照考核合格学员名单(见附件),安排增加注册执业范围工作。
联系人:自治区卫健委妇幼健康处 纪 星
联系电话:0991-8561837
附件:产前筛查技术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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