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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暖气不热家里冷的待不住
来信人 杜** 来信日期 2024-11-26
信件索引号 202400157
信件内容
领导:
     您好!我母亲家住兰亭雅苑二期11号3单元302,家里暖气不热,反映过问题,热力公司派人来排气,可是现在家里温度18度左右,母亲在家穿棉衣,冷的待不住。请领导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解决我们燃眉之急!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答复部门 乌苏市兴聚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答复日期 2024-11-27
办理结果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我们很重视。经与我单位工作人员核实,2024年11月27日16时25分,我单位工作人员对您家进行入户查看测温,经测温,您家室内温度为23.2度,依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原因外,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建筑节能达标用户室内温度每日24小时内持续不低于二十摄氏度。非住宅供用热双方对供热运行期限、温度标准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您家温度属达标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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