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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苏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5—2035)》起草说明

来源: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7-07 19:00: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完善乌苏市中心城区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减少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损失,指导城区消防建设协调有序发展,适应乌苏市中心城区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根据乌苏市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政策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乌苏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5—2035)》。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以习近平总书记“城市是生命体、有机体,要敬畏城市、善待城市,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的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党中央坚强领导为消防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对消防救援队伍给予特殊关爱,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消防工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为有效履行核心职能提供了坚强保障。

  新发展理念为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开辟广阔空间。各地区各部门把安全发展统一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各领域和全过程,为消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利契机。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要持续提升,社会消防力量稳步壮大,消防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汇聚起磅礴力量。

  为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塔城地区实际,制定《乌苏市城市消防工程专项规划(2025-2035年)》。

  二、起草过程与原则

  1.起草过程:

  启动与调研:成立专项起草工作组,广泛开展消防问题收集、政策梳理、实地调研和专家座谈。

  数据支撑:依托统计、住建、自然资源等多部门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与预测。

  部门协同:充分征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民政、应急管理、消防等相关部门意见,加强政策协调。

  专家论证:组织城市消防领域专家进行咨询论证,提升规划科学性。

  公众参与:通过政府网站公告形式听取社会公众、市场主体意见建议。

  修改完善:根据各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文本。

  2.起草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

  (2)遵循科学实用的原则,充分考虑乌苏市城市发展实际,夯实城市消防安全基础,着力推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考虑城市发展需要与消防科技进步,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消防理念,提升消防工作水平;

  (4)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体现规划的统筹性,与各相关专业协调,梳理相关单位的联动体制,以保障规划的实施。

  (5)坚持近、远期规划相结合,分期分阶段实施,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并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的有关消防内容相互衔接。

  三、规划的核心目标与定位

  构建消防救援设施布局合理,消防救援队伍综合能力突出,战训保障体系完善,技术装备水平领先的消防救援体系。

  1、总体目标

  强化乌苏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装备精良、设施完备、技术先进、体制完善,且适应城市发展和建设需求的现代化消防安全体系。

  2、近期目标

  完善乌苏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配置,实现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和消防车通道建设与城镇发展同步。逐步建立设施完备、技术先进、体制合理、队伍精干、训练有素、保障有力,适应乌苏市发展和建设需求的现代化消防安全体系。

  3、远期目标通过基础通信网络和业务信息系统等消防通信系统的建设,全力打造智慧消防,完成从传统的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向以信息化为主导、以辅助决策为特征的综合防灾体系的转变。

  4、消防救援覆盖目标

  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各消防站辖区5min内救援可达的覆盖率达到100%。

  5、百万人单位火灾事故死亡率(%)

  近、远期不高于0.29%。

  6、应急水源保障率十万人拥有消防站(个)

  近、远期不小于0.74个。

  7、人均防灾疏散面积(平方米)

  近、远期不小于1.5平方米。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框架

  1、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2018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2011年)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

  《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13)

  《塔城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乌苏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是中心城区,包含老城区、新城区、物流园区、城东工业园区以及城南新区五个片区,规划面积83.5平方公里。

  3、研究范围

  研究范围为市域层面,主要包括城东片区、城西片区、城南片区。

  城东片区:九间楼乡、夹河子乡、皇宫镇、八十四户乡、西湖镇、头台乡、车排子镇、石桥乡八个乡镇及乌苏市机场(拟建)。

  城西片区:城西工业园、吉尔格勒特乡、四棵树镇、哈图布呼镇、百泉镇、甘河子镇以及村庄。

  城南片区:西大沟镇、甘河子镇、百泉镇等三个乡镇30个村。

  4、规划主要内容

  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消防安全布局规划”,包括发展格局。

  第二部分“消防站及装备规划”,包括消防站及装备的规划。

  第三部分“消防配套设施规划”,包括消防设施规划。

  第四部分“实施建设规划”,包括近期建设项目库,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五、下一步工作

  1.履行报批程序: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审议批准。

  2.配套政策制定:规划批准后,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

  3.宣传解读与组织实施:做好规划的宣传解读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4.监测评估与动态调整: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乌苏市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2025—2035)》的制定,是对未来十年我市消防安全体系的指导部署。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本规划的实施将有力推动我市消防安全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乌苏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重要支撑。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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