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乌苏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通告》的通知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我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起草了《乌苏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5年11月26日前反馈至我局。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6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一)电子邮件方式:wsssthjj123@163.com;
(二)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乌苏市新市区街道长江路143号,邮编833000)。
附件:关于乌苏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02511181149559070.doc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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