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保护,确保景区单位转产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护措施如下:
1、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内一切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保护、维修均由天东局乌苏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景区内协调单位(商铺、酒店)应积极协助,并有义务、有负责配合共同做好景区的“四防”工作。
2、景区内所有大小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批,批复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建设,景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或随意乱拆乱建。
3、景区内各单位所设的饮食旅馆业、娱乐场所必须经有关单位(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四防”条件的准予经营。
4、景区内游览(开放)区和植物核心(禁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景点危险地段设置护栏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森林防火、防汛特殊时段的安全处置措施 :
1、要做好宣传防火工作,利用广播、横幅等,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禁止在景区内燃火、禁止售卖易燃易爆物品。
2、在雨季来临时段,认真做好对景区内道路两旁山坡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信息收集和灾害预警工作,保障景区内游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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