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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05-03 10:19: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管理、保护,确保景区单位转产及游客人身安全,特制定管理、保护措施如下:

  1、乌苏佛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内一切安全设施的设置、管理、保护、维修均由天东局乌苏分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景区内协调单位(商铺、酒店)应积极协助,并有义务、有负责配合共同做好景区的四防工作。

  2、景区内所有大小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经专家论证,有关部门审批,批复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建设,景区内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或随意乱拆乱建。

  3、景区内各单位所设的饮食旅馆业、娱乐场所必须经有关单位(部门)严格审批,符合消防要求具备四防条件的准予经营。

  4、景区内游览(开放)区和植物核心(禁区),设有明显的告示牌,景点危险地段设置护栏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森林防火、防汛特殊时段的安全处置措施

  1、要做好宣传防火工作,利用广播、横幅等,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禁止在景区内燃火、禁止售卖易燃易爆物品。

  2、在雨季来临时段,认真做好对景区内道路两旁山坡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做好信息收集和灾害预警工作,保障景区内游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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