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9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0%;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二)转往统筹区域外、自治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到自治区以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6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不符合急诊条件自行到统筹区域外就诊的,其医疗费用在相应的报销比例上降低20个百分点。
(二)大病保险: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支付后,个人累计自付合规费用超过13259元的部分,0-5万元支付60%;5万元-10万元支付65%;10万元以上支付70%;享受低保人员基本医疗支付后,个人累计自付合规费用超过6629.5万元的部分,0-5万元支付65%;5万元-10万元支付70%;10万元以上支付75%,无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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