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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来源: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0-17 11:58:58 浏览次数: 【字体:

  1、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八条、第四十一条。

  3、申报材料:

  (1)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2)运输车辆备案表。

  4、办理流程:

  (1)单位(法人)或个人书面向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6、7、8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审查、录入政务服务网和业务系统,上传申请材料;

  (3)由乌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发证。

  5、收费标准:不收费

  6、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7、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8、咨询电话:0992-8501457 1389954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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