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不予临时救助对象?
(1)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者违法犯罪参与非法组织活动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2)不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或补办申请审批手续,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财产核查,不提供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委托书,致使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支出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通过离婚、赠与、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
(5)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
(6)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
(8)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含民办学校)或者出国留学的;
(9)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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