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流程
一、流动人口流动后,出租房屋房东3小时内向社区综治干事或警务站民警报告。
二、社区综治干事或警务站在6小时内上网对比、核查,9小时见面核查、补录信息。
三、开展协查反馈和积分管理等工作。
四、对离开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房东在3小时内向社区综治干事或民警报告。
五、社区综治干事或民警在6小时内完成信息注销核对等工作。
六、9小时内通过网络向其户籍所在地通报情况。
一、流动人口流动后,出租房屋房东3小时内向社区综治干事或警务站民警报告。
二、社区综治干事或警务站在6小时内上网对比、核查,9小时见面核查、补录信息。
三、开展协查反馈和积分管理等工作。
四、对离开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房东在3小时内向社区综治干事或民警报告。
五、社区综治干事或民警在6小时内完成信息注销核对等工作。
六、9小时内通过网络向其户籍所在地通报情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