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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登记和管理流程

来源:乌苏市头台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1-15 17:43: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流动人口流动后,出租房屋房东3小时内向社区综治干事或警务站民警报告。

  二、社区综治干事或警务站在6小时内上网对比、核查,9小时见面核查、补录信息。

  三、开展协查反馈和积分管理等工作。

  四、对离开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房东在3小时内向社区综治干事或民警报告。

  五、社区综治干事或民警在6小时内完成信息注销核对等工作。

  六、9小时内通过网络向其户籍所在地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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