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是否可以享受生育待遇? 来源:乌苏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13 18:32:2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当年正常缴费的人员,其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享受生育待遇,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1000元,助娩产1200元,剖宫产1800元。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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