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是否可以享受生育待遇? 来源:乌苏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13 18:32:22 浏览次数:23 次 【字体:小 大】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当年正常缴费的人员,其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享受生育待遇,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1000元,助娩产1200元,剖宫产1800元。 分享到: 【打印正文】 上一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 2025-01-16 ] 下一条:居民身份证到期了应该如何换领? [ 2025-01-08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