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来源:乌苏市南苑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06-20 16:01: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首次住院,一级或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一年内二次以上,每次起付标准为一级或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5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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