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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来源:乌苏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16:30:5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塔地人口计生字【2013】5号字,塔城地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发放标准是:

      1、每对夫妻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扶助金;

      2、现离婚、再婚且年龄在49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每人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扶助金;

      3、现丧偶且年龄在49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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