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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群众表扬乌苏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问题

来源:乌苏市群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0-09 11:48:38 浏览次数: 【字体:

  塔城地区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2024年乌苏市南苑街道朝阳社区育才1巷19号群众的房子被征收,已经签署过合同,给群众一套90平方米的房子,剩余补偿款没有结付,群众表示现生活困难,希望尽快发放补偿款。

  塔城地区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列为一般诉求,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乌苏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处办理。

  乌苏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诉求后立即进行了核查,2022年,群众位于南苑街道朝阳路社区育才巷19号房屋纳入征收补偿范围,在乌苏市园丁小区二期选择一套安置房,现剩余房屋补偿款已支付,群众表示满意,并来电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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