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乌苏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3月3日16时解除“奎-独-乌”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结合气象预报与空气质量预测结果,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3月3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3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3月3日16时解除“奎-独-乌”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结合气象预报与空气质量预测结果,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4年3月3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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