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的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根据自治区《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通知》和地区人社局要求,我局于2023年2月2日公示《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通告》,已办理一批次保证金退还。同时,自9月开始已逐个电话通知各施工单位办理退还手续,但截至目前,仍有35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办理退还手续(详见附件清单),请以下单位自公示之日起至6月1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速来我局办理退还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据通知要求统一上缴市财政。
联系电话:0992-8514705
联系地址:乌苏市劳动监察大队二楼用工备案办公室
附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退还清单
202405281039596901.xlsx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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