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告通知>详细内容

关于乌苏市阿波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洲大酒店项目拟用地认定为闲置土地的公告

来源: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6-05 18:42:35 浏览次数: 【字体:

  乌苏市阿波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洲大酒店项目拟用地位于乌苏市昆山路东侧、信江路北侧,面积6702.57平方米,2021年7月12日与乌苏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6542022021B00158号,约定动工日为2022年4月6日前,约定竣工日期为2025年4月5日前。目前该项目仍未动工,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闲置期限超过两年。

  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5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