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乌苏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担单位公示(10月30日)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经函〔2024〕6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塔城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经村队、乡镇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梳理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现将承担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依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992-8010965
联系地址:乌苏市水林大楼5楼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3000
附件:2024年乌苏市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承担单位名单202410301024308505.docx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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