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乌苏市委第九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乌苏市委统一安排,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9月29日,市委第九轮巡察对3个市直部门、15个乡镇(街道)派出所党组织、5个村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向23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有关领导参加分管部门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
反馈指出,自上次巡察以来,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市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在深化转化内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还不够到位;有的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在营造法治乌苏、服务群众、深化基层治理上还有薄弱环节;有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管保密工作有短板,存在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保密工作开展不严谨的现象;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够细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现象仍有发生;有的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基层党建还存在短板和不足;有的对巡察及其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抓得不够经常,在长期坚持和成果运用上还有差距。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十届自治区党委十二次全会精神。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风险,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全面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纵深推进集中整治。要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反馈强调,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相关要求,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改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负首责、负总责,做到亲自抓、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巡察整改任务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对敷衍整改、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组织部门要结合职责抓好整改监督,统筹督促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能运用好巡察成果,深入研究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及时开展源头治理行动。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发现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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