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民检察院反馈了巡察情况,市监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李国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6日至9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2021年以来,市检察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推动深化改革、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对照上级党委提出的“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的重大任务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理论武装不扎实,履行职责有欠缺,从严治检需提升、财务管理需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巡察整改、教育整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始终在行动上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三是发挥好制度管理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四是提升业务能力,履行好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大局,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市监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强调,市人民检察院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层级、各领域,践行巡察为民初心;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把抓巡察整改与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要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提升抓好巡视整改的整体质效,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李国金表示,市人民检察院全盘接受巡察组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落实;深挖本源,突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检察院内部管理和各项工作更加规范;自觉把巡察结果与加强日常管理,推进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发展的实际行动。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其他有关人员共36人参加了会议。
中共乌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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