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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民朋友、农资经营商的一封信

来源: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1-19 17:49:19 浏览次数: 【字体: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在此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民群众买到质量可靠的农用物资,特发此信给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农资从业者,希望广大农民朋友做好田间管理,科学选购农资产品;希望农资经销商充足供应优质农资产品,保障农资质量和市场供应,为全年农业丰产丰收打下坚实基础。

  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选购农资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当地农资门店购买农资产品,不要在证照不全的流动商贩处购买农资,不要购买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相差较大的农资产品;

  二、选对适宜农资。要根据栽培目的、所处积温带、栽培方法、投入水平、土地状况、历年当地品种表现等,选择合适的种子、化肥、农药,切忌跨区域种植,切忌去外地购买农资。

  三、认真查看所购农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是否完整清晰,看是否标明作物种类、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信息代码等内容。

  四、购买农资时一定要向农资门店索要购买票据,并且妥善保存包装及票证,除了购种发票外,还应索取品种介绍和技术要点等资料。

  农资经销商,应严格遵守以下事项:

  一、严格遵守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禁销售假劣套牌等不合格的农资产品;

  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货登记制度;

  四、所售农资产品均依法备案;

  五、依法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台账。

  六、召开农资宣传现场会30人以上必须依法备案。

  希望农民朋友科学选购农资产品,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发现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乌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举报电话:0992-8526005 85201205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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