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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苏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关于市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乌苏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 发布时间:2024-11-05 20:31:5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4年6月3日至6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巡察。2024年8月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党支部把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乌苏市党史和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党支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分析,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时限明确,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行见效、落实到位。

  (三)坚持务求实效,狠抓工作落实。党支部对整改工作动态管理、跟进问效,及时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强化措施,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认真查找制度建设和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整改实效的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着力提升理论学习实效。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集中学习、主题党日、各种会议等途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巡察整改以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19次,其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2次。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内容加强研讨交流,巡察整改以来开展研讨交流8次,努力做到深学细悟,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进党史和地方志事业发展。三是加快推进地方志工作,出版印刷《乌苏市志(1991—2015)》《乌苏年鉴(2021)》;《乌苏年鉴(2022)》《乌苏年鉴(2023)》正在出版环节;《乌苏年鉴(2024)》完成初稿编纂、征求意见等工作。

  2.努力提高史志作品编纂质量。一是2024年8月,根据史志作品编纂出版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做好资料收集到作品出版各环节工作。二是注重发挥资料提供单位熟悉本行业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等优势,做好作品初稿征求意见建议工作。2024年9—10月,将《乌苏年鉴(2024)》初稿相关内容发送到各资料提供单位,全覆盖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对作品中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与相关部门单位反复对接沟通,力求做到准确把握。

  3.深入推进文化润疆。一是研究制订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史志工作的实施方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于党史和地方志作品编修、党史学习教育等各项工作。其中,在《乌苏年鉴(2024)》编纂中设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分目。二是挖掘乌苏党史资源,主动编写完成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方面的乌苏党史小故事、乌苏党史人物故事等5篇。三是收集梳理大量图片、文字资料,在2024年国庆前夕,与相关部门、单位联合举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为主题的“同心逐梦 砥砺前行”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乌苏发展成就图片展。

  4.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9月27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进一步增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积极参加社区共驻共建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服务各族群众,通过认领完成群众“微心愿”、参与组织和提供物品支持社区举办文化活动、到群众中开展宣讲工作等措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是在党史和地方志作品编修工作中,坚持正确“五观”,注重记载好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等内容,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贡献史志力量。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5.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抓好干部考勤管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落实干部工作期间外出办事报备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干部在岗履职。二是规范干部病假管理,对于请病假时间较长的干部,要求其按规定提供自治区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

  6.加强对史志作品提供资料单位的服务指导。一是在前期开展《中国共产党乌苏市历史大事记》续编工作资料收集编写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提示重点报送内容的办法,对部分单位进行“点对点”指导。二是在各单位提供党史大事记资料时,针对资料内容、编写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资料提供人员进行面对面指导,或采取电话联系、面谈的方式,与资料提供单位相关领导、工作人员等对接交流,共同做好资料收集提供工作。三是在史志作品编修过程中,随时与相关单位沟通交流,努力做好作品编修工作,服务好各部门和单位。

  7.推进党史业务工作。一是2024年启动《中国共产党乌苏市历史大事记(2006—2022)》编写工作,截至10月底,已梳理相关资料400余万字,编写作品初稿近50万字。二是采取举办乌苏发展成就图片展、编写党史学习教育资料、报送党史学习教育微视频等方式,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三是加强党史资料征集工作,结合编写党史作品和举办图片展,截至2024年10月已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文字资料1000万字以上、图片资料5000余张,为进一步做好党史业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8.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的落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部署要求。二是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巡察整改以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巩固提升党纪学习教育学习成果。三是结合202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查、政治生态分析等工作,进一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9.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一是制定完善财务收支审批、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四不两直接管”等制度,提高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每项大额支出均由会议研究决定,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三是对于差旅费报销、“四不两直接管”等制度规定,开展2次集体学习,在财务工作中规范了相关程序和票据等管理。

  (三)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方面

  10.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是结合史志工作实际谋划推进党建工作,抓好“五个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认真开展第三季度学习标兵、工作标兵评选等工作。二是采取续编党史大事记、举办乌苏发展成就图片展等措施,讲好党的故事、乌苏故事,推动打造“红色史志·资政育人”党建品牌。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克服困难,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推动地方志作品编纂出版、党史作品编写、党史学习教育及资料征集等工作实现全面进步。

  11.促进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一是规范开展支部组织生活,把握好相关程序和具体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效;规范《支部手册》填写工作。二是注重结合工作实际讲好党课,巡察整改以来围绕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讲专题党课2次(2024年以来已讲专题党课5次)。三是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好相关制度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写讲述微党课、微故事、微分享等内容,提升党员学习教育实效。

  (四)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12.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一是于2024年8月6日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并根据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部审阅意见认真修改,抓好整改措施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于2024年9月5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工作,认真查找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推动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实。三是常态化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掌握整改进度、落实整改要求,查找和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13.探索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建章立制工作,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探索制定或建立完善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史志工作、政治理论学习、史志作品编写出版、财务收支、“四不两直接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等方面的7个方案或制度(流程),形成促进整改工作、提升整改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持续整改、严格标准要求,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持续落实整改责任。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持续扛好整改工作政治责任,坚决防止出现“松口气”“歇歇脚”的现象,做到责任不松、措施不松,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跟进掌握和分析整改情况,对于已经整改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进一步抓好巩固提升,对于正在按时序推进整改的事项毫不松懈抓好整改工作。注重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提升工作水平。

  (三)大力推进事业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推动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忠实践行“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工作职责,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做好党史和地方志工作,以推动史志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成果检验巡察整改工作实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乌苏篇章贡献史志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方式:0992-8501212

  中共乌苏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党支部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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