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告知书
致全市广大居民:
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工作将于2024年12月25日截止。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新生儿等特殊群体除外),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报销,需要参保人自行承担。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断缴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若断缴2025年保费,那么以后年度再参加居民医保,无论是否在集中缴费期缴费,都将有至少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断缴4年及以上的,需要至少6个月等待期。例如,在2025年1月5日缴费参保的人员,那么在2025年4月5日后才能开始享受医保报销。如果您在今年年底前缴纳医保费,是没有等待期的。还没有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朋友,请在2024年12月25日前抓紧时间办理啦!
为了鼓励大家连续参保,减少中断缴费,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的实行激励机制。2025年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提高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大病保险累计提高额度最多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大病保险当年最高支付限额降低5000元。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请牢记:健康不是唯一,而是第一,这也贵,那也贵,其实健康最昂贵!当您躺在病床上的时候,多少钱才能把您扶起来?积极参加医保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给自己参保,生病时不给亲人们添加负担,是我们的本分;给家人参保,让家人生病时有份保障,是我们的责任。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请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再次提醒您,请务必在最后截止期限即2024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医保缴费。
乌苏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