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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乌苏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10 19:19:40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结合气象预报与空气质量预测结果,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2月10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

  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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