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乌苏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来源: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5-02-16 16:34:4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按照《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相关要求,结合气象预报与空气质量预测结果,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2月16日2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2月1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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