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4年3月22日至4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7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制定《乌苏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认真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强化政治责任方面
1.强化干部思想政治引领。一是优化学习计划。制定系统、科学、有针对性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紧密围绕主业,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精心安排学习内容和研讨主题。二是明确学习任务。明确班子成员每次学习需提前准备发言材料,深入思考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研讨,杜绝网络抄袭,保证发言真实且有深度。三是落实点评机制。交流发言后,党组负责人及时从内容、结合实际程度等方面对班子成员发言进行点评,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助力提升学习与研讨质量。
2.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加强学习与教育。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专题研讨,确保领会到位。二是完善工作部署。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是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四是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严格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五是加强文化润疆工作。对城市建筑、路灯灯箱、道路栏杆、公交站台等载体进行规划设计,融入更多中华传统文化元素。
(二)关于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方面
3.城区道路规划与建设实施。一是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乌苏市中心城区道路系统专项规划(2024—2035年),系统规范、科学地分析全市市政道路、非机动车道缺乏、机非混行、人行道应修未修实际情况。二是以城市道路专项规划为导向,谋划储备项目。三是根据国家、自治区、地方财政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按工程建设程序、科学合理编排工期逐年实施。
4.推进项目收尾工作,整治不动产“登记难”。一是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针对未竣工决算项目,责令施工单位加大人员和机械投入,加快施工进度促竣工,督促按第三方审计要求,快速提交决算资料,推进决算进程。二是市政设施项目推进。要求未竣工决算的市政项目施工单位调配力量,加快施工节奏,短期内完成竣工,督促按审计规范,尽快提交决算材料,完成项目收尾。三是不动产登记整治。制定乌苏市不动产“登记难”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安排专人督办未办证小区问题,建立台账销号处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难点,保障居民权益,提升办证登记率。
5.强化《法规》学习,推进建筑领域执法案件整改。一是组织建筑领域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规,提升法律素养与执法水平。二是依据整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到人。执法人员逐项审核现有案卷,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项目及时立案,推动案件处理规范化,维护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秩序。
(三)关于履行监管责任方面
6.加强学习完善机制,保障项目有序推进。一是加强学习,从法律法规层面进行全面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制定项目建设流程,要求对所有在建项目严格按制定的建设流程实施。三是建立健全资质审查机制,加强对承接项目企业的资质审查,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承接项目资质条件。四是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其对项目工程审批审核环节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和标准。
7.强化物业监管,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优化物业企业管理。实施末位淘汰制,今年已解聘6家群众满意率低、投诉多的物业企业。二是扩大物业管理覆盖。协调国有物业公司接管5个片区32个无物业管理小区。零散小区通过社区引导、居民自治实现基本物业服务。三是提升智慧安防水平。从物业保安选配、公安联合执法、街道社区督促等方面,逐步提高智慧安防设备使用率。四是规范物业服务标准。落实服务公示公开,要求质价相符。未按合同服务的,先由业主委员会督促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启动解聘流程,引导选聘实力强的国有企业接管。
(四)关于打造宜居环境方面
8.稳步推进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一是我局已委托设计院完成2个项目设计,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项目建设覆盖全市17个乡镇。二是2个项目均已完成招投标,现按合同规定建设之中,采购的48辆生活垃圾转运车、506个垃圾箱已全部到位。
9.稳步推进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摸清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底数。二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了安全性评估,安全性评估率达到100%。三是完成销号,由各乡镇、街道上报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限、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方案责任清单,在完成整治销号前,由各乡镇采取动态监测。
(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0.明确分工强化担当,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主体责任。2024年依据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构建责任体系,细化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二是推进“一岗双责”工作。及时召开“一岗双责”汇报会,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总结与后续规划。三是开展廉政教育。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重大节日前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教育。
11.学思践悟 ,推动党风廉政与服务双提升。一是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 运用升级。通过学习,党组成员深化对“第一种形态”重要性的认识,从“不敢用、不会用”转变为“主动用、善于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察觉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强化与派驻纪检监察机关协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定期汇报本单位“第一种形态” 运用情况,针对疑难问题及时请教,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持续提升工作水平。三是提升12345平台回复质效。安排专人负责12345平台回复工作,使回复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稳步上升 。
12.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一是创新党纪法规教育,强化成果运用。创新党纪法规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与实效性。将廉政测试结果与绩效、评优挂钩,切实提升学习效果,强化党纪法规意识。二是深化以案促改,完善工作机制。组织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举一反三查找工作漏洞。进一步完善以案促改工作台账填报,明确责任人与时间节点,提升班子成员重视程度,推动以案促改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六)关于执行财经制度方面
13.建立健全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强化财务知识学习与制度执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制定《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完成账户资金上缴与资产调拨。塔城地区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统筹管理站乌苏代办点账户余额,于2024年9月和10月上缴国库,销户手续已提交银行办理。针对未入固定资产和入固定资产涉及村队的情况,已完成资产调拨,顺利移交村队。三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台账建设。制定《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台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障资产安全与合理利用。
(七)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方面
14.明确党建责任,夯实党建工作。一是通过召开党建工作研讨会,深入剖析形势,明确问题及解决方案,按计划确定各阶段研究重点和目标,有序推进党建工作,制定《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议事范围和程序,按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支部书记总结工作、查找不足并接受评议,全面推动党建工作发展。二是明确责任,使用会议记录专用本,记录党组、党总支会议记录。三是老干部支部按计划要求适时召开支部会议和开展党组织各项活动。四是党组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年度讲党课计划已如期进行,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全年已达4次。
15.加强组织建设,党的组织工作全面提升。一是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会议精神与党内规定,党员积极自我剖析。对照检查材料至少含三项实质性问题,经党组织严格审核。会议中,党组织负责人带头深刻自我批评,党员间批评意见超两条且有实例支撑,会议成效明显。二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保证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会,落实请销假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发放资料,成员充分准备,会上讨论充分、杜绝简单表态,记录翔实,决策追溯机制健全,保障决策科学规范。三是全面纠正局党组成员重大事项表决行为,重审相关决议并处理问题,确保决策流程合规。全员学习议事规则,明确非党组成员定位,规范列席制度,保障会议有序、决策公正。
16.协同推进两新党建,全面提升党组织活力。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将两新党组织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研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2次,选派优秀党员任两新支部书记,每月开展交流指导,增强党支部引领力与凝聚力。二是组织基层党组织围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规范流程和要求进行交流探讨,相互借鉴,打造 “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目前,“两新”组织党支部活动定期开展,党员参与度不断提高,组织生活更加规范。三是住建局党组织与“两新”组织党支部每季度召开座谈会,互联互通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各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并对记录人员进行培训。记录人员熟悉会议议程与要求,能精准记录发言要点和讨论细节,做到原始记录详实完整。
17.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严把党员入口关。一是党组织将发展党员工作列为重要议程,结合现状与需求,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并分解至各党支部。2024 年发展8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1名党员按期转正。二是指定专人专项审查发展党员各环节,从申请递交到预备党员接收全程把关,已审查 8份材料,杜绝违规操作。三是党支部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指定至少两名培养联系人,开展2次培养联系活动,掌握思想动态与进步情况。四是明确征求意见的范围、方式与反馈要求,采用书面、个别访谈等形式,真实记录意见,已对1名发展对象征求意见,收集2条有效意见。五是明确谈话人责任,如实记录谈话过程与内容,谈话后及时签字归档。开展谈话4次,记录完整规范。
(八)关于机构设置,党员干部管理方面
18.优化机构设置,精准职责分配。一是撤销超权限设置机构。对相关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和安置。对被撤销机构的工作职责进行梳理,按照规定重新分配到十定方案设置的机构中。二是规范内设机构和所属机构运行。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内设机构2个,确保综合业务办公室等内设机构规范运行,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对所属的7个事业机构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其正常履行职能。三是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股级干部选用工作台账,记录每一次股级干部任免的情况。
19.深化关怀机制,多维度温暖党员。一是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严格依照组织关系转接规定,为 2 名辞去公职党员办理转接手续,并做好跟踪对接,保障转接顺利完成。针对退休离岗党员,采用灵活方式组织其参与党组织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为他们送去学习资料与政策文件,交流学习心得。二是完善组织关怀机制。进一步健全组织关怀机制,关注党员干部工作和生活状况。借助定期走访、“七一”慰问等形式,了解党员实际困难并及时给予帮助。
(九)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20.真抓实干,全方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认真开展规范廉政谈话制度工作,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谈话范围与内容,确保每次谈话都能精准聚焦、切中要害,杜绝形式主义。党组成员依据分管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定期开展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监督,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成果运用情况。
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仍需持续深化。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 “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强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建工作的强大动力,围绕城市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履职尽责,为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92-8502531。
中共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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