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乌苏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乌苏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交叉巡察组对乌苏市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乌苏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紧盯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乌苏市人民法院党组按照市委交叉巡察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坚持立行立改,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院党组结合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乌苏市人民法院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整改销号、把好质量关,对照中央巡视新疆、自治区党委巡视乌苏反馈的问题,做到一体整改、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扎扎实实整改到位。
二、认真对照市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规定,进一步领悟党组理论学习的要领和内涵,为筹备高质量中心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和个人发言提纲质量,党组书记许兴远同志亲自主持撰写党组对照检查,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反复认真审核,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质量较高。
2.补齐业务短板。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树牢全院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制定《乌苏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办法》,明确案款冻结、扣划、分配流程图,指定专人负责案款管理,堵住案款发放漏洞。
3.强化审判公开。加强对裁判文书和庭审公开相关规定的学习,按照裁判信息公开的范围和要求,将具有法治引领、教育、警示作用的文书在裁判文书网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4.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司法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规范了诉前保全程序;结合审务督察定期对案件归档情况进行通报,有效提升案件归档率;制定《乌苏市人民法院检察建议的处理程序》,规范检察建议办理流程,树牢干警主动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加强保密教育,制定《乌苏市人民法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健全保密工作机制,消除失泄密隐患。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强化严管厚爱。结合问题通报学习、重要节点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党纪法规,跟进学习反面典型案例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现身说法,进一步筑牢干警的思想防线,树牢底线意识;完善《乌苏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乌苏市人民法院“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健全财务管理机制,票据审批流程更加规范;修订《乌苏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固定资产,消除资产流失风险。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6.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夯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基础;结合各党支部实际对党总支委员和机关第二党支部委员、书记进行改选,优化组织结构,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各支部书记汇报党建工作,压实抓党建基础工作责任,提升基础党建水平;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提升党员对组织生活的认识和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包联院领导对包联支部进行指导,联合党支部书记审核组织生活会材料,进一步提升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确保组织生活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四)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7.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巡察整改研判会,分析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汇报整改情况,研究整改成果运用,防止销号问题出现反弹;制定《乌苏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督促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夯实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屡次违反纪律规定的干警严肃处理,警示其他干警,杜绝问题边改边犯的现象。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人民法院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上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审判执行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一)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见效。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整改完成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对长期落实事项,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治,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
(三)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审判执行内部监督管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2-8501761。
中共乌苏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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