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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草原禁火令

来源:乌苏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10 12:36: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农事用火、野外用火,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防火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森林草原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从2025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林牧区防火重点期)。

  二、禁火范围:

  本市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森林、草原及距林木边缘水平距离150米范围为禁火区域。

  三、禁火要求

  在禁火期间,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

  (一)严禁烧荒、焚烧枯枝落叶、草原植被;

  (二)严禁农林牧毗邻区、农田防护林、生态经济林林内及林缘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地埂、垃圾、果园草、修剪废弃物等;

  (三)严禁吸烟、野炊、烧烤、点火取暖等;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五)严禁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

  (六)严禁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等;

  (七)林区车辆驾乘人员严禁向车外丢弃烟头和火种;

  (八)严禁其他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一律从重给予相关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统一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乌苏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警电话:0992-8510566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乌苏分局报警电话:0992-8505228、0992-8513031

  新疆甘家湖国家级梭梭林保护区管理局乌苏分局报警电话:0992-8512701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报警电话:0992-8515242

  乌苏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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