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乌苏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的公示
为了加强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责任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运行,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提升管理能力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9〕65号)精神,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调整,现对2025年乌苏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进行调整,现将拟调整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1、乌苏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名单202503181257457276.xlsx
2、乌苏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工作职责202503181258087596.doc
乌苏市水利局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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