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告通知>详细内容

关于乌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来源:乌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5-04-09 10:52:5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23年1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30号发布)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下遗失行政执法证件作废:

  乌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凯迪尔·热合曼(行政执法证号:31130239007)

  特此公告

  乌苏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4月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