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3)新4202执108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3)新4202执1087号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有效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马吉贤,男,东乡族,住乌苏市和谐小区,公民身份证号码:622*************31。
二、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属于本院未掌握财产线索的。
三、执行标的、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依据:(2021)新4202民初4314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执行标的:277834元
悬赏金计算方式:凡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上列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则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予以奖励。
四、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出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本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现有价值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计算。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阿依多斯、腾格斯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长江路140号
联系电话:0992-8538185,17709921233
乌苏市人民法院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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