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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住宅小区“毁绿种菜”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来源: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06 18:11:51 浏览次数: 【字体: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创造宜居生活环境,维护市民公共利益,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等规定,即日起将对城区内各住宅小区开展公共绿地“毁绿种菜”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严禁各小区业主占用住宅小区公共绿地“毁绿种菜”,私设围栏圈占。

  2. 限期自行清理,请广大市民于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3日内自行清理住宅小区公共绿地范围内种植的蔬菜和其他农作物以及圈占公共绿地的各类设施。

  3. 对逾期拒不自行清理的,市城市管理局将依法立案处置。

  4. 逾期未按时清理涉及党员干部的,将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线索移交处理。

  5. 针对排查过程中,已下发整改通知书的住户如拒不整改,市城市管理局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开展“毁绿种菜”专项整治行动,主动抵制各类违法违规乱象和不文明行为。对抗拒、阻扰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发现占用住宅小区公共绿地“毁绿种菜”行为的可向属地街道、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举报,也可向城市管理局举报。

  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0992-8501162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992-8538212

  自然资源局举报电话:0992-8502491

  乌苏市城市管理局

  乌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乌苏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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