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前(补充)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塔城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塔地财监〔2025〕7号)要求,乌苏市财政局结合实际,现补充一家企业,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新疆兴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检查范围、年限、方式
检查资料年限主要为2024年会计年度。现场检查自2025年6月下旬至9月上旬结束。必要时延伸检查。本次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要方式。重点检查单位会计基础工作、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收支情况、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至检查结束日止。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局反映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财务违法违纪情况,积极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部门:乌苏市财政局财政评价监督室
联系电话:0992-8507267
乌苏市财政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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