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来源: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03 16:44:3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下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件作废: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樊 力(行政执法证号:31130230088) 特此公告 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3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