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苏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来源:乌苏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16:53:5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下遗失的行政执法证件作废: 乌苏市统计局 李晖(行政执法证号:统计G020006) 特此公告。 乌苏市统计局 2025年7月1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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