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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乌苏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来源:乌苏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02 12: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充实政府采购专家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7〕18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征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专业技术能力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涵盖货物、服务、工程等领域,重点征集通用设备类、被服装具类、医疗卫生类、农林物资类、智能化工程类、信息技术服务、食品食材类、计算机信息类、化工类、家具用具类、商务服务类、法律咨询类、金融服务类等紧缺专业专家。

  凡符合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条件,且自愿加入乌苏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有意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精通所申请专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所在专业领域的政府采购评审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前三年内无《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熟悉计算机相关操作,能够完成评审工作;

  (八)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或所在单位签署的申请书、承诺书等材料;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专家个人照片;

  (六)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申报的评审专业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

  注册库链接: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点击“专家注册”模块进行注册,并网上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申请人员注册流程: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专家注册窗口→填写注册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财政部门网上审核→正式入库。

  涉及平台系统操作和技术类问题,请通过以下服务渠道获取帮助:

  1.专家注册入口:

  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settleCategory=4&entranceType=413&utm=sites_group_front.2ef5001f.0.0.98f9cf903c8811eca0c8691486058cd3

  2.专家注册操作流程: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vHo48WwBFdiHxlNdWIE0?keyword=%E4%B8%93%E5%AE%B6%E6%B3%A8%E5%86%8C

  3.帮助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

  4.问题反馈:https://service.zcygov.cn/#/feedbacks

  5.客服热线:95763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时应妥善保存好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的拟评审专业须与职称证书专业或执业资格专业具有关联性。

  (三)申请人应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业务理论知识,并按要求参加培训测试。

  (四)申请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资料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处理处罚。

  (五)入库专家应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评审职责,为政府采购项目提供专业、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六)本次征集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征集人:乌苏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92-8507503

  乌苏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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