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作废声明 来源: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10 11:52: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田玉,女,于2025年9月8日不慎遗失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证编号:31130203010该执法证自遗失之日起作废。 特此声明。 乌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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