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25年12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郭玉军同志代表巡察组向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马斌同志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建伟同志作为联系单位分管领导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邵伟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5年11月3日至11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党组进行了为期20天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党组工作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郭玉军同志提出,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党组以党建为示范引领,聚焦主责主业,紧扣天山北坡城市群大气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在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能源结构优化、深挖减排潜力、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成绩,近年来,乌苏市优良天数比率持续增长,2024年首次突破9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长期位居“奎-独-乌”区域首位。但对标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郭玉军同志提出3点意见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是着力抓好巡察问题整改。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马斌同志强调,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内涵,压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构建整改责任闭环。在今后的工作中,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清零,同时实现成果运用,深化标本兼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建伟同志要求,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党组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种政治担当和行动自觉,积极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紧紧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对问题剖析根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线路图”,确保巡察反馈的各项问题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乌苏市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邵伟同志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党组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我们虚心接收、照单全收。我们将认真研究、深刻领会,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抓好落实、全面整改,着力推进党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被巡察党组班子成员和全体在家党员干部等共3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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