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提高群众知晓度,现对全市目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政策和项目予以公示公开。具体补贴政策清单以及制度文件见附表。
附表:乌苏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 清单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8日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 ||||||||||||
填制单位: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2023年4月18日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补贴发放频次 | 补贴发放时限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政策文件名称 | 文号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
1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补贴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新政发〔2020〕41号 | 棉花实际种植者 | 补贴标准实行一年一定 | 凡将棉花交售至经当年度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公示加工企业且籽棉交售信息按时限要求录入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信息平台的棉花实际种植者,视同于申请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补贴 | 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能够保障棉花生产者获得一定收益的目标价格,当采价期内市场平均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国家对棉花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平均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予发放补贴。 | 补贴标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地(州、市)财政局 | 门户网站 | ||
2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文件《关于印发塔城地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塔地农业农村字〔2023〕34号 |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 冬小麦220元/亩、春小麦115元/亩 | 冬小麦10元/亩、春小麦115元/亩 | 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 | 每批次 | 每年7月30日前 | 0992-8010965 | |
3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农办计财〔2021〕8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根据机型定额补贴 | 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具体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 | 每批次 | 在有可用补贴资金的情况下,收到申请后35个工作日 | 0992-8520315 | ||
4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农办机〔2020〕2号 |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 根据机型定额补贴 | 根据机型定额补贴 |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农机交售报废回收企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回收企业拆解或销毁农机。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到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三、兑现补贴。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付补贴资金 | 每批次 | 在有可用报废补贴资金的情况下,每年年底前兑付 | 0992-8520315 | |
5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 新财农〔2021〕78号 | 取得草场承包证且履行了禁牧和草畜平衡义务的人员 | 禁牧补助7.5元/亩; 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 禁牧补助6元/亩(其中水源涵养区禁牧50元/亩); 草畜平衡奖励2.5元/亩 | 逐级下达方案,人员信息核查公示,发放补助资金 | 每年一次 | 12月30日前 | 0992-8520105 | |
6 |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 大豆、花生专项补贴资金 | 《2022年自治区大豆、花生专项补贴实施方案》 | 新农种植〔2022〕170号 | 合法从事大豆、花生种植的实际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场职工)。 | 无 | 大豆300元/亩、花生500元/亩 | 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 | 每批次 | 每年10月30日前 | 0992-8010965 | 资金未下达 |
注:1.“补贴发放频次”指每月一次、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每年一次、每批次等;2.“补贴发放时限”指补贴项目具体发放时限,如每月底前、每季度末前、每年12月20日前、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等;3.补贴政策文件为最新政策文件名称及文号;4.涉密或敏感项目不得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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