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苏市开展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拟定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乌农业农村字【2023】35号文件精神。经自愿申报、乡镇推荐、市级审核评定,拟推荐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拟推荐15家家庭农场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我局推荐的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1)和15家家庭农场(详见附件2)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如对拟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形式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有事实依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992-8010965
联系地址:乌苏市水林大楼5楼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3000
附件1:2023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拟定名单
附件2: 2023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拟定名单
乌苏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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