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告通知>详细内容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21 18:59: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近日,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丁毅代表巡察组向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努尔波拉提·木沙别克对抓好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乌苏市兴融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张昱对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张永炀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2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工作汇报,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对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专项检查,在乌苏市兴农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和广大干部群众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提出,通过此次巡察,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班子比较团结、能够围绕中心开展规范农用地管理、农业项目开发投资、涉农项目投融资等工作,积极推进企业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流于形式;谋划和推动企业发展成效不明显;企业文化建设机制不完善;防范和抵御重大风险能力不足;国有企业改革仍存在短板和弱项;形式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履行审批、评审、监管程序不规范;履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缺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支部日常活动和执行制度有差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党管人才制度执行不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整改建议。

  巡察组组长丁毅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地委和市委关于国有企业部署要求的时效性;二是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控制制度、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一岗双责”,严守各项党纪法规,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努尔波拉提·木沙别克强调,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整改学习宣传,切实将整改落实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安排、放在突出位置,做到真解决问题、解决真问题,扩大巡察工作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彻底整改。

  张昱要求,乌苏市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要自觉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把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张永炀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对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和巡察结果,将认真研究,深刻领会,迅速传达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着力推进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和其他有关人员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